本文摘要: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15日讯7月2日,青海省副省长邓本太由省林业局李三旦局长、西宁市范国庆副市长及湟中县委县政府领导陪同,到湟中县土门关乡上山庄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考察。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15日讯7月2日,青海省副省长邓本太由省林业局李三旦局长、西宁市范国庆副市长及湟中县委县政府领导陪同,到湟中县土门关乡上山庄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考察。邓本太副省长在听取湟中县林业局的简要汇报后与村民座谈,就林改问题和村民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邓省长指出:集体林改是继农村土地承包后的又一次土地改革,意义重大。青海与内地不同,林地少,是生态公益林,利益(收益)不大;不像内地,(改革)内容丰富。过去林地承包几十年(指八十年代初的“林业三定”),集体林业萎缩,林地遭破坏,发展的不好。
林改后,明晰了产权,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林业资源得到发展,看来效果可以。邓省长还和村民探讨了明晰产权的方式,指出:各种明晰产权的方式,一定要在民主决策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制定。
当群众说到今年林业上提供松树苗造林,树种好,又是给自己造林,各家各户的积极性很高时,邓省长说,明晰产权后,更重要的是农村林业的发展,要按承包合同尽责,管护好林地,年年造林,加快步伐。乡、村要贯彻好改革方案。生态林是公共产品,每人每户都在这个环境中生活,林业的价值是生态价值,是生存价值。
邓省长还向大家介绍了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政策。当邓省长看了林权证和承包合同后,对这里的林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听了邓省长的一席话,在场的群众产生了共鸣,更坚定了植树造林保护生态,发展林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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